“八婺文明眼·争做文明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媒体监督宣传系列活动单一来源公示
2024-10-28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名称:“八婺文明眼·争做文明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媒体监督宣传系列活动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480000
服务的说明:
为深入贯彻“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理念,全方位、立体式开展“八婺文明眼”市民监督工作宣传报道,放大社会宣传效应,充分展示市民监督成效,形成人人参与文明创建、人人争当“文明金华人”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市民参与文明创建的荣誉感、获得感。以全民参与为主题;以公约标准为引导;以社会贡献为目标。从而开展“八婺文明眼·争做文明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媒体监督宣传系列活动。
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专家组认为,金华市新闻传媒中心是金华市唯一一家集报纸、电视、电台于一体的新闻传媒单位,承担“八婺文明眼·争做文明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媒体监督宣传系列活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市新闻传媒中心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23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581086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解放西路700号
2.代理机构: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757918567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王下滩社区贤达路65号
附件下载: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八婺文明眼·争做文明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媒体监督宣传系列活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