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整治十大交通陋习力争一年见效

2014-06-04

出席嘉宾

 

   

叶旭池

尹瑞荣

朱宏程

郭翎

方杰

胡芳

    行人横跨隔离栏

    1月24日,市交警支队根据市民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出30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本报请广大市民评选“十大交通陋习”。3月5日,评选结果已揭晓并公布。昨天,本报邀请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叶旭池,市交警支队副政委尹瑞荣,副支队长朱宏程、郭翎,秩序科科长方杰,以及市人大代表胡芳做客本报新闻演播室,共同探讨如何整治交通陋习,推动城市治堵工作。

    去年查违纠

    30多万起

    主持人:2013年是全省“五年治堵”的开局之年,在全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考核中,我市被评为治堵优秀城市,交警部门在治堵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叶旭池: 2013年我市治堵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获省政府奖补资金1000万元。通过科学调配警力,路面整治警力有了保证;我们还积极推进科技强警,投入2000多万元,加强监控设施等建设,特别是在一些主要路口安装了自动抓拍系统;专门研究出台路口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对路面上的违法行为“零容忍”,去年查违纠30多万起,大大优化了城市交通秩序。

    四大难点

    逐一解决

    主持人:去年我市治堵成效明显,治堵过程中有哪些难点,是如何解决的?今年的重点工作是什么?

    朱宏程:治堵工作有不少难啃的硬骨头。一是车辆保有量大幅增长跟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矛盾突出。2013年市区汽车保有量为18.6万辆,短短两个月,目前增长到19.3万辆。2012年只有15万辆左右,每年增幅在20%左右。二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和文明意识有待提高,去年3月1日到12月20日,我们查处30.8万起违法行为。三是不少交通参与者对推出的路面严管举措存在抵触情绪。四是交通管理能力与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存在矛盾,警力不足等难点问题较突出。这就需要在各种需求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我们通过增设新的公交专用道等新举措,推进科学管理。去年,市区已初步形成党委政府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大力支持的良好治堵局面,有些问题得到有效破解,市区的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今年,我们把刚评选出的十大交通陋习列入重点整治内容。我们对解放西路金华四中路段和江南有关区域的部分道路实行单行,确保道路畅通。要在科技方面加大投入,对重点管理道路提高电子警察的覆盖率。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实名曝光力度。

    整治陋习

    要一抓到底

    主持人:十大交通陋习已经确定,请问我们怎样向这些陋习宣战?

    尹瑞荣:去年,市交警支队就提出向交通陋习宣战。3月5日,我们召开了向十大陋习宣战的新闻通报会。这十大类的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占到了8类,涉及处罚条款有28项,名列第一的是插队变道、加塞,再接下来是滥用远光灯、滥摁喇叭、还有就是乱停车、酒后驾驶、不礼让斑马线、用手持式电话,包括向车窗外抛物这些行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包含7项内容,行人占到3项。要特别提出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66条规定,乘车人不准向车窗外抛物,据此我们首次将乘车人行为也纳入管理的范畴。十大陋习的评选结果表达了广大市民对交通违法的痛恨,对文明和谐交通的期盼,也对交警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会结合今年的基础工作,将交通陋习整治一抓到底,切实抓出成效来,回应群众的呼声。

    多方面破解取证难

    主持人:向交通陋习宣战,体现了治堵决心。但也有网友提出质疑。网友“DUDUGU”说,“在评选出的陋习中,滥用远光灯、乱鸣喇叭、向车窗外扔垃圾、开车打电话等,如果不是日常上路执勤碰到的话,这些瞬间违法行为很难取证,该如何向它们宣战,有何应对办法?”

    方杰:从今年3月10日至12月31日,全市范围对十大陋习实行常态整治,并根据交通陋习发生的规律特点,每月确定一至两项进行集中整治。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教育,对交通陋习进行曝光整治,开展志愿者上路劝导,努力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最大限度地让交通参与者自觉摈弃交通陋习;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和完善交通设施,也希望各位市民及时提供有关信息;腾清路面,开展现场执法整治,通过科技设备,进行现场抓拍,继续推广市民随手拍,举报这些交通陋习,尽最大努力减少路面的交通陋习。

    朱宏程:滥用远光灯、乱鸣喇叭、车窗外乱扔东西的这些违法行为,民警要加大巡查力度;要用好现有监控设备,联系有关生产厂家进行科研攻关,对闯红灯这些行为进行抓拍;也要发动市民,用手机、行车记录仪来抓拍这些违法行为,提供给我们核实处罚。

    胡芳:关于滥用远光灯的治理,应该加强源头培训。我们在市人代会上提交了一个建议:在驾照考试时,要强化怎样正确使用远光灯培训,将夜间驾驶列为必考内容。

    广州、杭州等很多城市已经开始整治滥用远光灯,交警部门可以借鉴这些城市的成功做法。整治滥用远光灯,更要不断创新手段,比如说在查酒驾后,看一下仪表盘是不是开着远光灯,让驾驶人知道滥用远光灯是违法行为。以前交警部门确实查过,但没有宣传,这是一种缺失。希望今后多渠道扩大宣传;志愿者、学生可以当监督员;要动员各个单位、出租车公司教育驾驶员不滥用远光灯。如果说这个交通陋习不能得到很好改善,我会在人代会上不断提出建议。

    叶旭池:如果大家都能够像胡芳代表这样关注交通陋习,我们就更有信心向它们宣战,坚持三五年,使交通陋习能够大大减少。向窗外抛物,滥用远光灯,开车打手机,这些陋习取证很难,但很普遍。对此,我们已经有一个方案,每季度不定时地选几天,专门要对陋习进行分类重点整治。滥用远光灯问题,我们也已专门进行研究。比如取证,晚上派十几个组,在市区各个点设架子拍录像,对车辆进行长距离监控,滥用远光灯没有停下来的,我们就把它拦下来,告知他(她)这是违法行为,要进行处罚。同时请媒体朋友同行,查一个处罚一个,处罚的目的就是能够教育一大片。我想,经过几年的整治,是能够取得成效的。比如说变道超车,属于交通陋习中老百姓比较痛恨的,去年我们装了12个监控探头,专门抓拍,今年力度将比以往更大。向交通陋习宣战这个仗能不能打赢,不但要靠我们交警,还需要靠很多像胡芳代表这样的热心人士参与进来。

    宾虹小学周边乱象马上整治

    主持人:记者前期调查中发现,宾虹小学门前交通陋习随处可见,乱停乱放,将车子随意开到人行道等候,开车打电话,随意超车插队等。对这一带交通拥堵如何整治?

    郭翎: 学校周边的秩序是每个城市都面临的问题。接送小学生的家长都有一种心态,希望离校门口越近越好。由于接送孩子上下学正处于交通早晚高峰时段,拥堵就成了常态。记者反映的宾虹小学周边问题,我们已在关注。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辖区有29所中学、大学、小学,还有更多的幼儿园,每所学校都部署警力显然不现实。对于宾虹小学周边交通拥堵,我们和校方多次协商对策,包括规范车辆的停放,设立学生家长的志愿岗、劝导岗。一方面是要学校方面的配合,同时也需要家长的自律,再加上合理的交通引导,这些问题会解决。

    我们会尽快安排辖区中队和学校家长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座谈,争取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下午我们就会和校长取得联系。

    尽快完善道路交通标识

    主持人:网友“泡泡的印象”反映,双龙南街与和信路交叉路口的红绿灯设置不太合理,由北向南的左转车道与由南向北的直行车道,绿灯同时亮起,导致左转车辆在转弯过程中与对面直行车辆交会而无法顺利左转,如果等左转的车辆较多,就会在后面排起长龙,造成堵车。请问,网友反映的情况是否合理,如何整改?

    郭翎:一个路口的红绿灯设置需要多方面的条件,首要是道路条件,和信路、双龙南街十字路口段没有一个展宽,原先双向四车道到路口还是双向四车道,如果说要多相位放行,就需要道路的改善。目前采取的是两相位放行,一是取决于其流量,因为双龙南街周边的小区,特别是和信路一带的小区入住人口比较多,车流量大。在取得绿灯合理放行的基础上,必须进行路面的配套改造。市交警支队目前正在准备消除两相位的路口,让双相位可以直行和左转同时放行,但是在交法中左转应该让直行,很多左转车会强行,目前没有靠道路中心点转弯,所以造成直行车过不去。相互之间没有一个规则,特别是在一些流量不大的时候,比如夜间、凌晨,这种路口的相位放行会带来事故隐患。当然,左转直行同时在走的时候,左转必须让直行,往往会有交通意识单薄的人抢行,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我们会向建设、交通部门提议,进行路面的硬件改造,再加强交通管理。

 

 

这些交通陋习你有吗? 现场调查发现仍随处可见

    市民过马路时闯红灯

 

    1月24日,市交警支队根据市民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出30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本报请广大市民评选“十大交通陋习”。3月5日,评选结果已经揭晓。连日来,记者走上街头观察,发现各种交通陋习仍随处可见,有的市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属于交通陋习。

    随意变道加塞

    【调查】2月初,市区双龙南街与双馨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路口街面监控清晰地记录下事发时的情形:傍晚6时35分左右,仍属晚高峰时段,有一辆红色轿车从双馨路冲出来,右转弯到双龙南街上。由于最右侧是公交专用道,该车行进到右数第二条机动车道时,正好有一辆白色轿车正常行驶在该车道内。尽管该车有一个刹车以及向左侧车道避让的动作,但因距离过短,仍狠狠撞上红色轿车,造成白色轿车右侧车轮离地,剧烈摆动后停止,红色轿车被撞得掉转车头,两车受损严重,所幸车上人员均无生命危险。

    交警赶到现场,经初步调查判断,这起事故由红色轿车连续变更车道引起。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驾驶人知道虚线可以变道,实线不能变道。但交警指出,这种理解有偏差。即使是虚线变道,也要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此外,不能连续变更车道。

    【说法】随意变道加塞是“有车一族”反映最为强烈的交通陋习之一,极易引发事故。因为违法者在变道时往往很突然,而被抢道的驾驶员没有思想准备,极易发生追尾碰撞或刮擦事故。据统计,2010年,市区因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和随意变更车道造成各类交通事故400余起造成路口局部拥堵200余次。从去年3月至今年2月底,市区平均每天查处此类交通违法行为200余起。

    路面违法停车

    【调查】市民张先生家住市区双馨路,其孩子也在双馨路上的西苑小学就读。说起每天上下班和接送孩子,张先生对双馨路的交通环境颇有怨言。从家里到学校不过短短两三百米路,运气好的话开车只要花两三分钟,运气不好时开车还不如走路快。

    双馨路是市区有名的小吃一条街,热闹程度不亚于高畈街。商铺多,食客多,停车需求大,造成路面违停现象较为严重。即使是平峰时段,双馨路两侧也都停满汽车,还有流动摊贩争道。不少车主找不到地方停车,便把车停到马路上没划泊位的一边。“这条路常年都是这样交通混乱,加上还有路边摊,住在附近的居民真是苦不堪言。希望交警部门多来管管。”张先生说。

    【说法】交警表示,双馨路上出现的路面违停,在其他次干道或是支道上同样存在。据交警部门统计,从去年3月至今年2月底,市区共查处此类交通违法行为6.6万起,是最为多发的一类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表示,将联合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对在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上违停的车辆予以记分、罚款处罚。今年市区还要上马一批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利用“电子警察”实行24小时全天候抓拍。去年11月底,全市首套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已在市区文化路电信大楼门前投入使用。只要有车辆违停超过60秒,该系统会在两分钟内自动完成抓拍,并录入交通违法处罚系统。到目前,该点平均每天抓拍10余起违法停车行为。

    向窗外抛物

    【调查】记者在日常开车中,曾多次目睹过此类交通陋习,其中最为常见的是用塑料袋裹着吃剩的早餐往窗外一扔,或者是往车窗外丢烟蒂。

    近年来,网络、媒体上关于这类交通陋习的曝光越来越多。今年初市区几家网络论坛同时转发了宁波市东方论坛的一则帖子,称一辆金华牌号的轿车在宁波市天一广场附近行驶时,车内有人把油乎乎的食品袋子、残渣等分数次抛出车外,还差点扔到路人身上。去年8月,市区有一名环卫工人为了捡拾车流中的“车窗垃圾”,不慎被飞驰的车辆撞成重伤。

    【说法】交警部门表示,在现实中,这种向车外乱丢垃圾的行为属于瞬间违法行为,取证困难。目前我市尚未出台针对“车窗垃圾”的管理办法,也未对此类行为进行处罚。今年将对包括“车窗垃圾”在内的一系列交通陋习进行严管整治。一方面,在中心城区各路口,交警、城管执法人员、文明督导志愿者上路执法和宣传,加强日常管理。借助电子眼,严控随车乱扔烟蒂、纸屑、瓜皮果壳、各类包装废弃物等行为。另一方面,学习武汉“举报有奖”的方式,鼓励广大市民积极投入到对这类行为的监督中,无形中提高自我约束力。

    行人闯红灯与礼让斑马线

    【调查】今年春节前,市区申华大酒店门前的十字路口发生一起机动车与行人纠纷,导致该路段交通堵塞。这起纠纷并不复杂,一名行人走斑马线过马路,走到一半时信号灯变成红灯还是继续走着。一辆轿车冲了过来,差点撞上行人。双方都认为是对方的错,于是在路上吵了起来。行人觉得是驾驶员不对,闹市区开这么快,很危险。司机更恼火,说行驶时明明已经变成绿灯,怎么还会有人冒出来,也不能因为赶这一两秒钟时间这么冒失吧。结果,车子停在路中间,后面的车辆排起长队。

    【说法】交警部门认为,我市在2011年7月部署开展“礼让斑马线、人车共和谐”活动,实施以来已有一定成效,但仍有部分司机缺乏对斑马线的敬畏,不让行,甚至驾车与行人抢道。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2011年6月14日晚,市区双龙南街上出了一起车祸,两名行人过斑马线时被车撞了,其中女的在凌晨不治身亡,男的伤势较重。

    同时,部分行人仍随意横穿道路,闯红灯,有嬉笑打闹的,有闲庭信步的,有驻足打手机的等。去年3月底,我市将行人闯红灯列为重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获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截至2月底,市区共查处此类交通违法行为13631起。